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
详细内容
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全省律师行业信息交流和行业调研工作意见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6年06月26日作者:湖北律师协会

湖 北 省 律 师 协 会

鄂律协(2006)7号

         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全省律师行业信息交流和行业调研工作意见

各市州律师协会,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,省直律师事务所:

    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律师工作动态,加强律师行业调研工作,可以为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的

决策提供客观、真实、有效的参考依据,从而更好地指导我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,推进全省律师行业的

全面发展。经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加强全省律师行业信息交流和行业调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


一、努力加强律师行业信息硬件建设。有条件的各市州律师协会、律师事务所应逐步推进律师行业信息

化建设。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各市州律师协会建立本地律师网站,与全国的律师信息管理平台相连。一方

面,适时公布律师行业重要信息,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为社会监督和市场评价奠定基础,为律

师行业评价机制的正常运行创造条件。另一方面,通过各网站普及宣传法律常识,介绍与律师法律服务

工作等相关的程序、指引及标准,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水平,引导人民群众正确、便捷解决矛盾纠

纷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
二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信息交流机制。一是建立与全国律协、各省律师协会之间的工作交流机制,吸收

兄弟省市律师协会的先进经验和理念,促进我省律师协会工作深入发展。二是建立我省各地律师协会、[NextPage]

各地律师事务所信息相互交流机制,促进律师事务所之间相互交往、学习、探讨,不断丰富品牌化内涵

,弘扬团队精神,提升我省律师在国内、国际的竞争力。

三、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。各市州律师协会、各律师事务所指定一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、文字能力强的

工作人员作为全省律师行业信息联络员,2006年5月15日以前报省律师协会备案。

信息联络员主要职责:

(一)负责本律师协会信息收集工作。收集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信息,每月28日以前以书

面形式或电子文本形式向省律师协会上报当月工作信息,重要信息随时上报,(电子文本邮箱为:

hblx@ctlawyir.cn)通过信息交流机制,达到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的目的。每半年对本协会工作情况进行

总结,并提出下半年或下一年度工作意见。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为每年的6月25日前报,全年的工作情况为

每年的12月15日前报。其主要内容为:
 1、半年工作情况
(1)半年工作总结
(2)律师业务及收入统计
(3)律师投诉情况(含数据、分类、原因、措施建议)
(4)律师维权案件统计(含数据、分类、效果)
(5)律师培训情况、统计
(6)律师参加公益活动情况
(7)律师党组织、党员情况统计
2、年度律师工作信息情况
(1)本年度工作总结[NextPage]
(2)下年度工作计划
(3)律师业务及收入统计
(4)律师投诉情况统计(含数据、分类、原因、措施建议)
(5)律师维权案件统计(含数据、分类、效果)
(6)律师培训情况统计
(7)律师参加公益活动统计及重要事例
(8)律师党组织、党员情况
(9)各地律协专门/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
(10)律协会费收入支出(含总额、项目)
3、其它必要的信息资料
(二)加强行业调研,探讨我省律师行业发展战略。
今年的调研重点是:
1、加强我省律师协会组织建设、律师队伍建设、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法;
2、提高律师参政议政、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途径和方法;3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调研活动等。
四、了解和掌握律师信息资料,加强行业调研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与行业指导的重要依据之一,请各市

律协予以高度重视,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,逐步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律师信息交

流工作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,并负责每星期浏览省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《楚天律师》

http://www.ctlawer.cn),(五月份以后正式开通,在此之前,继续登陆原《湖北律师网》

http://www.lawyer.hb.cn)及时掌握了解省律师协会的工作部署和有关信息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省律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